从梧州海事局获悉,从本月起,未持有《挖砂、运砂船舶安全评估意见书》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挖砂、运砂船舶,一律停止作业和营运,砂场码头不得接受其运送的砂石。
据介绍,广西海事局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从去年9月起在全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内河挖砂、运砂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规定,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的挖砂船中,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运砂船舶,必须停止作业和营运;无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的砂船禁止通过船闸,砂场码头不得接受无证船舶运送的砂石。
据了解,自去年9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梧州海事局在其政务中心和各海事处受理挖、运砂船舶进行登记备案、命名以及安全评估等工作。据核定,截至6月30日,梧州辖区未办证的挖、运砂船舶148艘,已到海事部门登记备案的船舶有124艘。海事部门将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不符合挖砂、运砂资质的船舶清理出水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