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索马里海盗事件愈演愈烈,经过该区域货物的安全性就得不到原先的保障。随着海盗事件还未平息,战争保险费率也越来越高,一旦发生事故,保了高额保险倒还好,如果是没保战争险,那该如何处理呢?
货物如果碰到战争而丢失,那也就说明船已开,提单已签,这就说明这个风险和损失就要看是否已经付款。首先看卖方是否已收到货款,如果已经收到货款,这个损失就是买方的了。买方应该去想办法去找保险公司。当然了,如果在FOB和CFR条款下,卖方没有及时发出SHIPPING ADVICE而致使买方未办理保险事宜,但货物发生保险事故,此时应由卖方承担风险。
如果还没有收到货款,客户自己知道货已丢失的话,是肯定不会再付款了的,这个损失就是卖方的了;CIF的是卖方办理保险,只要保险单上投保了战争险,卖方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没有投保战争险,那卖方也只有自认倒霉了。
还有就是看与客户订合同时,是否涉及到不可抗力,战争、地震、海啸等确实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果涉及到了,提单在你手上,而且客户也付款了,那就算你的客户倒霉;反之,客户没有付款,那就算作你方倒霉了。但是如果在你们的合同中没有涉及到不可抗力因素,则要分以下具体情况:
A、如果是FOB,理论上风险和损失归你的客户,但前提是战争发生在客户付款后。因为风险划分界线就是船舷,既然你手中有提单,货物肯定已装船,你的客户只能自认倒霉。但是如果你还没有收到货款,这时你的客户如果拒付,把风险转移给你方,你们不得不还得费尽周折去讨回你的货款。
B、如果是CIF 或者CFR .那风险就得算作你方了,因为风险发生在了你方负责的过程中;但有一种情况应该除外,就是由于发生金融危机,客户迟迟没有付款,提单虽在你手中,但货物已到目的港码头,在超出的时间范围内发生战争而造成的损失,风险应该归你的客户。
总之,一旦发生这种事故,其实已经几乎无药可救,只能自己回想下这批货物运输的合同与保险单,尽量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还有就是联系自己的货代,毕竟运输是货代公司在安排的,船公司的动态了解的比较及时,而不要瞎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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