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义乌市国税局就出口企业单证备案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结果表明,此次检查共涉及出口企业126户,其中外贸流通企业71户,生产性企业55户。通过检查,共追回已退税款6万元,补提销项税额0.3万元。
义乌市国税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第一阶段检查的情况看,义乌出口企业在单证备案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企业重视不够管理欠规范。部分出口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单证备案和财务工作不衔接,装订不及时,存放和保管情况混乱。同时还存在备案单证签字、盖章不规范,备案单证不齐全等情况。
二是备案单证内容不符合要求。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上内容与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不一致,提单和装货单存在多列货物或不列货物的情况。出口货运代理单位出具的资料不规范,发生错误数据随意涂改,拼箱出口的数量、品名、提单号和发货人与出口企业提供的不一致等情况较多。
三是未按规定开具备案单证。个别企业存在开具出口货物明细单时间迟于报关时间,购销合同签定时间迟于货物运输、报关时间等问题。
四是单证备案办法与物流实际情况存在脱节。税务部门注重货物出口整个过程的操作规范,出口企业和货运代理企业则注重出口货物报运的效率,由于双方关注的重点不同,因而造成出口企业在执行单证备案管理规定时存在某些偏差。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必须提高认识,规范管理,把单证备案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单证备案落实不力给企业出口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同时,税企双方也要加强合作与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减少认识上的偏差,为继续加快义乌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中新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