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外宣布集团实行新的企业结构理念,在全球各地开设分公司,包括香港在内。
从2010年9月30日起,由东方海外货柜航运(香港)有限公司(OOCL (HK) Ltd)通过作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Limited,OOCLL)的代理而经营的业务将转由OOCLL的分公司──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Limited - OOCL Hong Kong Branch)经营。
9月30日前,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将会以相同的工作班子提供与东方海外货柜航运(香港)有限公司相同的服务,所有和OOCLL签订的合同和运费合约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