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涌动的地铁口、分拣行李的机场大楼、琳琅满目的百货大厦……投影屏幕上出现了种种画面,与之配合出现的人物则有满脸大胡子的阿拉伯人、西装革履的白人男子和很不起眼的十几岁少年。“看看图片上的地方和人物,大家能判断出谁更象恐怖分子,哪里最有可能发生恐怖事件吗?”来自香港海关的督察陈元卫微笑着问道。“大胡子!”“白人帅哥更像!”“小孩子也很有嫌疑啊!”深圳罗湖海关的数十名业务骨干们踊跃回答。
这是深圳罗湖海关与香港罗湖管制站分享学习培训资源的精彩一幕。随着深港一体化脚步的加快,深圳罗湖海关与香港海关罗湖管制站通过建立互动培训制度等合作方式,探索构建立体式合作互动模式,并取得良好成效。
“两个层面”夯实合作基础
2007年,罗湖海关与香港海关罗湖管制站就已开始建立领导层定期会晤制度。自此,双方领导层每季度开展的一次“互访”成为必备的“功课”。2008年7月,在北京奥运会来临之际,香港海关罗湖管制站指挥官到罗湖海关开展了奥运安保服务工作交流,就安保工作的协作配合、提升整体通关服务水平等内容进行探讨,这为奥运安保服务工作的密切合作打下良好基础。至8月,双方更是完善了即时会晤制度。罗湖海关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双方的合作交流是“由上至下”的,不仅仅是“管理层”的定期会晤,而“执行层”也积极地进行学习沟通。如罗湖海关业务骨干赴港方开展涉及现场查验操作规程、调研问话技巧及毒品查缉等内容的专题讲座,学习对方先进的管理理念、制度、方法及手段等;而港方一线执法人员还亲到罗湖海关开展执法研讨。2008年以来,双方共组织一线关员互相学习交流8批140余人次。
“两个抓手”扩大合作深度与广度
为扩大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双方还依靠“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和“加强法治建设”这两大“抓手”来推动合作。互报重点敏感商品信息、交流突发事件的处理、打击跨境走私、保护知识产权……罗湖海关与香港海关罗湖管制站在这些方面进行了紧密的合作。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10月—2008年3月期间,在落实海关总署部署的 “龙舟行动”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罗湖海关向港方提供携带涉嫌侵权产品目标人物共10人,查获涉嫌侵权的手机、光碟及服装等各类产品共计6000余件。
此外,“铁腕”打私的成果更彰显双方合作的深度。仅2008年以来,双方就已共同开展打击香烟走私、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鲜活食品等各类联合行动5次,查获涉嫌侵权案件74宗,其中包括查获侵权奥运徽章600余枚,查获旅客非法携带鲜活物品出境情事40余宗,查获各类家禽鲜肉、贝壳类海鲜等鲜活食品共计1850公斤。
同时,建设“和谐”海关,“法律宣传”也成为双方共同营造守法、懂法、文明执法氛围的有效“工具”。2008年以来,在“4.26”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中双方已开展“专题式”宣传2次。[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