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总统在2006年10月份签署生效的《2006年港口安全与责任法案》(Security and Accountability For Every Port Act 即SAFE Port Act)中的规定,从某个特定的日期开始,所有运往美国港口的集装箱货物,其集装箱必须达到某种最低的安全标准。根据该法案的精神,美国政府规定,从2008年10月15日起,所有需途经美国的集装箱货物,其集装箱必须使用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rganization Publicly Available Specification, 即ISO PAS 17712)的机械铅封封好。
所有参加“海关-商贸反恐怖联盟”(Customs-Trade Partnership Against Terrorism, 即C-TPAT)计划的进口商,在他们所签署的“海关-商贸反恐怖联盟”协议中,都已经有了对进口至美国的集装箱货物,作为对安全标准的最低要求,在所有的集装箱中使用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标准”的高安全性铅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