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宁波检验检疫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一年来,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批次586,497批,货值超过214亿美元,主要产品为鞋类、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塑料玩具等。
“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是检验检疫出口商品通关放行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把浙江省域视同一个口岸,报关地海关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放行,出口商品无需在口岸报检、查验。该机制实施后,过去口岸、内地两个环节变为一个环节,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通检效率进一步提高,口岸的辐射效应和服务功能也进一步增强,有力推动了“大通关”建设,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